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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会长参加中国贸促会法律工作会议
时间:2012-02-2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月16日至17日全国贸促系统法律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我会徐惠娟会长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国贸促系统涉外商事法律工作,肯定了商事法律工作服务外经贸的成绩,研究了新时期如何夯实工作基础、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实现转型升级等问题。大会表彰了贸促系统法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对2012年商事法律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会沈晓华同志获得“2011年度全国贸促法律工作先进个人”。
董松根副会长在会上对新时期贸促会法律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增强使命意识,找准职能定位;二是增强工作自觉性,把握发展机遇;三是增强创新能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他希望贸促系统进行体制创新,健全服务机构;完善业务板块,丰富服务内容;统筹系统资源,谋划业务发展;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为新时期我国对外经贸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徐会长在开会期间结合全国法律工作年会精神,对我会法律部2012年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积极参与我市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向企业宣传出国参展如何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了解企业在出国参展等“走出去”的过程中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加强对企业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在出口中享受关税减免的效益,使企业成为自贸协定的真正受益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小型微型企业办理原产地证和ATA单证册免收费用,帮助小型微型企业降低对外经贸成本。
---------法律部 沈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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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贸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