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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国际贸易中的“李鬼”邮箱
时间:2012-02-1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近日,南通市某外贸公司来到南通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咨询称,该公司有一个长期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业务往来的南美客户,在去年11月份的一笔订单中,该客户由于收到一份与南通公司业务员十分类似的邮箱地址所发的汇款指示,将一万余美元的货款打入了其他账户。现在该南美客户对南通公司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希望贸促会能够出面协助。
在查看了企业出具的相关资料包括在公安局报案的立案决定书后,南通市贸促会认定这是一起“李鬼”电邮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技术手段破译买卖双方的邮箱密码,了解双方贸易往来情况,然后在汇款阶段再注册一个与原来邮箱地址十分类似的邮箱(即“李鬼”邮箱),并且用自己的银行账号冒充外贸公司的账号通过“李鬼”邮箱发给客户,客户稍有不慎就会落入陷阱。
近年来这种通过网络手段进行国际贸易诈骗的案件呈多发趋势。由于存在证据难收集,损失难挽回的客观情况,往往当事人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甚至还会导致客户和外贸企业间的相互埋怨和猜忌,严重扰乱国际贸易秩序。
在此,提醒各外贸企业,尤其是大量使用电子邮件与客户确定贸易关系的企业要注意如下几点:
1、管理好电子邮箱,提高安全性和私密性: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流行,很多贸易通过往返的几个E-MAIL就可以轻松搞定。但是电子邮箱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隐患。一些外销员为了拓展业务,到处留名片和自己的邮箱,客观上给网络黑客以机会侵入其邮箱盗取重要信息。本案中,据南通企业称估计是骗子是在广交会上冒充客商身份获取了该公司业务员的名片,并且之前还通过一笔小小的订单拿到了该公司的各种印章,在知道客户即将打订金之时就注册了能够以假乱真的邮箱地址从而骗取客户的汇款。因此外销员在使用电子邮箱时必须要提高警惕,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例如尽量使用公司后缀的邮箱或者付费邮箱以提高安全等级,或者针对已经有贸易往来的客户使用另外的专用邮箱,区别于名片上广而告之的邮箱地址;
2、多种沟通方式组合使用关键文件传真留底:不要单纯依靠电子邮件的往来沟通,可以在贸易的关键节点上进行电话和传真往来。而合同、汇款指示等关键性贸易文件最好在往来E-MAIL的基础上再利用传真进行书面留底。本案中如果南美客户和企业能够多一个心眼儿,用传真件来确认汇款信息,就不会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3、及时报案、迅速行动尽量挽回损失:外贸企业在日常商务活动中应该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货款被骗,企业应立即向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寻找网络诈骗的作案人员;另一方面应通知客户指示汇款接收银行冻结货款,防止损失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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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贸促会
